根据《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校政发﹝2018﹞117号)的规定,对“一种保肝中药制剂及其制备方法”发明专利实施许可事项公示如下:
一、专利基本信息:
发 明 人:李艳凤;刘征
专 利 号:ZL 2016 1 0302340.9
专利权人:黑龙江中医药大学
成果简介:本发明涉及一种保肝中药制剂及其制备方法。所述制剂以左旋咪唑配伍黄芪、刺五加、虎杖、丹参等中药提取液为主要成分,并添加透皮吸收剂,能够激活和增强单核细胞的趋化及吞噬作用,达到调节免疫功能、改善微循环及抗感染的功效,具有疏肝理气、凉血活血的作用,保肝效果良好。所述制剂通过特殊制备方法,外用喷涂,透皮吸收,既加强保肝疗效,又能降低毒副作用,减轻肝脏负担,利于患者长期使用。
二、科技成果转化形式:
实施许可
三、拟交易价格
实施许可费用:壹百万元
四、价格形成过程
经成果完成人与哈尔滨中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协商,双方同意该成果以协议定价壹万元实施许可该专利。
特此公示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专利实施许可持有异议的,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为便于核实查证,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,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加盖单位公章。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—2023年5月10日,受理部门为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管理中心。